遂昌县经济商务局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62号建议的答复
周丽梅代表:
您好!您提交的《关于出台电子商务扶持相关政策的议案》(遂昌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62号建议)已收悉。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县电商发展的关注和支持,县经济商务局经过讨论和研判,现就有关事项答复如下:
1.经县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,同时修订现行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和电商专项扶持政策,并将电商专项扶持政策并入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,计划2023年9月发文出台。后续不再单独出台电商专项扶持政策,现行电商专项扶持政策《遂昌县加快电子商务发展若干政策意见》(遂政办发〔2021〕42号)同时废止。
2.关于议案中的6条建议政策,均已送县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讨论,是否采纳请以最终发文稿为准。
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县电子商务工作提出的建议。鉴于职能所限,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,恳请予以谅解,也希望您在今后工作中更加关心和支持我县电子商务工作的发展,多提宝贵意见,推动遂昌县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。
遂昌县经济商务局
2023年8月28日
(联系人:王宝雁,联系电话:152****0366)
抄送:县人大办,县府办。
遂昌县经济商务局办公室